UnrealBox委托制作协议

本协议更新日期:2024年【1】月【16】日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揽方】 

平台方:浙江虚拟宇宙科技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Unrealbox正常交易秩序,保障交易顺利进行,平台方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及《Unrealbox用户协议》等规则制定本协议。平台方用户在使用数字资产制作服务的功能前,应认真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本协议甲方为数字资产制作委托方,本协议乙方为数字资产制作承揽方。

如果用户不同意或者无法准确理解,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以及不要使用数字资产制作服务功能进行发单或接单。如果用户使用数字资产制作服务功能进行发单或接单,视为认可本协议的内容,并应根据本协议履行相应的权利义务。

 

甲、乙双方就甲方于UnrealBox网站委托乙方提供 数字资产制作 服务一事,信守履行如下条款:

1. 定义

1.1网站:指UnrealBox网站(域名为【https://www.UnrealBox.com】),以下亦可称为UnrealBox网站或本网站。

1.2 平台方:指UnrealBox网站的互联网信息及软件技术服务提供者【浙江虚拟宇宙科技有限公司】。

1.3 关联公司:指UnrealBox平台服务提供者的关联公司。

1.4 数字资产:指一种用计算机的数字格式存储的非真实物品的虚拟资产。可应用于影视、广告、游戏等行业。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三维角色模型、三维场景模型、三维特效、音频、视频、图片、全景图等。格式包括但不限于:uassetsfbx、ma、mb、max、obj、mov、jpg、hdr等。

1.5 制作成果交付期限:即乙方应当提交合格制作成果的最终期限,日期以甲方发布的任务单为准。

1.6 工程文件交付期限:即制作成果验收通过后,乙方应在【3】日内提交合格、完整的工程文件即源文件。

1.7制作成果验收期限:乙方提交制作成果后,甲方应在【3】日内及时完成验收。

1.8工程文件验收期限:乙方提交工程文件及源文件后,甲方应在【10】日内及时完成验收。

2. 合作内容

2.1 甲方有意向寻找制作方为甲方提供数字资产制作服务,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数字资产制作服务。

2.2 甲方于UnrealBox网站发布制作需求任务单,乙方于UnrealBox网站接受任务单需求,乙方确认,乙方接单时已完整知悉任务单内容且已充分了解甲方需求,同意按照甲方任务单提供数字资产制作服务。任务单完成发布,平台方即有权收取任务单约定制作费用【15%】的平台服务费。乙方接受任务单时,双方的委托制作合同关系成立并且有效。乙方制作内容、交付格式、验收标准、交付期限均以任务单约定为准。

2.3 【制作成果验收】乙方按照任务单要求按时按质提交制作成果,甲方应于【3】日内完成验收。乙方提供的制作成果经验收通过后,甲方应于本网站确认验收通过。若超过制作成果验收期限同时已过制作成果交付时间,甲方既未提供明确书面反馈意见,亦未于本网站确认验收通过的,视为验收通过。

2.4 【工程文件及源文件验收】制作成果验收通过后,乙方于【3】日内上传符合要求的、完整的工程文件及源文件,甲方应于工程文件验收期限完成审核,工程文件及源文件经甲方验收通过后,乙方有权根据协议约定收取制作费。若乙方提交工程文件及源文件后【10】日内甲方既未提供明确书面反馈意见,亦未于本网站确认验收通过的,视为验收通过,平台方有权根据3.3条约定将制作费支付给乙方。

 

3. 制作费用以及支付方式:

3.1本协议项下单次委托的制作费用以任务单约定为准,任务单约定的制作费用包含税金以及平台服务费。

3.2任务单发布时,甲方应预付该次委托所需全部制作费,该等制作费将作为履约保证金于UnrealBox网站账户中冻结,任务单以甲方支付全部制作费后生效;若甲方未按时预付制作费的,则任务单失效,甲方应重新下单。

3.2 任务单发布时,甲方应预付该次委托所需全部制作费,该等制作费将作为履约保证金于UnrealBox网站账户中冻结,若甲方未按时预付制作费的,则任务单失效,甲方应重新下单。

3.3 甲方验收通过制作成果,且收到完整的工程文件及源文件后,平台方将从预付制作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平台服务费(费率以《UnrealBox网站用户协议》约定为准)后将余额转入乙方在平台的余额账户内,乙方按照3.4开具发票后有权从网站账户进行提现。

3.4 乙方应当为平台方开具合法、等额、有效之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税率6%,即合同约定发票税率,开票内容:*设计服务*制作费),否则平台方有权延迟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如果乙方实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低于合同约定发票税率,平台方将按以下公式计算并扣除税额差异后支付乙方:税额差异=原约定支付金额/(1+实际开具发票税率%)-原约定支付金额/(1+合同约定发票税率%)。

 

4. 作权归属:

4.1 甲方提供的素材以及委托制作过程中产生的与之有关的一切资料及工作成果(以下简称为“甲方资产”)的知识产权永久归甲方所有;乙方仅享有获得本协议约定报酬之权利,除此之外,乙方确认不享有任何其他权利,甲方委托制作项目的知识产权、邻接权甲方所有。

4.2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二次传播、售卖或使用任何甲方资产,不可私自用于任何项目,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第六条承担违约责任。

 

5. 责任及义务

5.1 乙方应当严格按照任务单约定提供制作服务,并应向甲方交付符合协议及任务单约定的制作成果,若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意见继续修改直至符合约定。若乙方经二次修改仍无法提交符合约定的制作成果的,甲方有权选择解除该任务单。制作成果验收通过后,甲方不得要求乙方继续进行修改,亦不得解除该任务单,若甲方确有修改需求的,应当重新发单并另行支付费用。

5.2 甲方应当保证其提供的素材、制作要求等内容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等任何权利)。乙方应确保其提供的制作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等任何权利)。任一方存在侵权行为的,均立即进行整改,如给对方或者平台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3 乙方应当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交付时间推进工作,乙方应充分考虑到反馈修改的时间,并应于任务单约定的交付时间之前交付最终制作成果。若乙方不能按时交付制作成果,则应当取得甲方谅解,双方可协商延迟交付时间。若双方对延迟交付时间不能达成一致的,则甲方有权解除该任务单。

5.4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委托或转包于第三方履行。即使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进行转委托或转包的,因转受托人或分包人的原因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乙方与转受托人或分包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5 甲乙双方均不得在合作过程中向对方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索取或发送联系方式、或采取其他方式恶意避开本网站进行私下交易。若任一方违反本款约定的,平台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分别向平台方支付其私下交易金额的30%作为单次违约的违约金,如违约方多次违约的,违约金可累计。同时平台方有权按照平台规则进行处理。

5.6 甲乙双方在此确认,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产生的任何纠纷、责任或者损失,与平台方无关;若因双方履行委托制作行为给平台方带来任何损失的,平台方有权要求实际责任方予以赔偿。

6. 保密

6.1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洽谈本协议约定的事项过程中以及签订、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或者平台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字资产、文件、资料、信息等)予以保密,不得将相关信息、文件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不得向任何与履行本协议无关的第三方展示,但是因司法、审计、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公开的除外。

6.2 乙方应在交付经甲方验收合格的所有成果后返还、删除、销毁任何甲方资产或其他保密资料。

6.3 保密条款不因本协议履行完毕或者协议解除而失效,其有效期至保密信息事实上已通过合法途径进入公众领域后止。

6.4 若一方违反该保密条款,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进一步泄露,还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7. 违约责任

7.1 任何一方违反协议条款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立即纠正违约行为。如果违约方不积极配合或未在守约方要求的时限内有效解决问题,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自行采取补救措施。

7.2 乙方逾期交付制作成果或工程文件,且甲方未解除该任务单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采取法律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发函或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届时乙方应按照千分之一每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甲乙双方确认,该等逾期违约金应由甲方另行向乙方主张,平台方不做任何扣除。

7.3 本协议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该损害赔偿责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保全保险费、差旅费等。

 

8. 合同终止

8.1 若甲方根据本协议第5.1、5.3条约定解除任务单,甲方应于本网站进行申请,具体解除方式以网站设置流程为准。若甲方未按照网站流程解除任务单,则平台方有权于自动验收通过后按照平台规则将制作费转入乙方账户,甲乙双方应当自行解决其纠纷,与平台方无涉。

8.2 若甲方按照网站流程选择解除该任务单合作,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继续提供服务或其他资料,乙方已经提供的文件甲方应承担保密义务并不得进行使用。

 

9. 其他

9.1 甲乙双方均同意,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协议签署地(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